系友會組織章程

97年09月26日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系友大會通過

一、本會定名為「中國醫藥大學生物科技學系系友會」 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二、本會以加強畢業系友間之連繫,增進系友情誼,凝聚系友向心力,促進事業發展,服務社會,回饋母系為宗旨。

三、本會會址設於中國醫藥大學生物科技學系系辦公室。

四、本系(所)畢 (肄) 業系友,均得為本會會員,歷任本系師長得為本會榮譽會員。

五、本會之任務:
1.增進系友情感聯繫及加強互助合作。
2.促進母系及系友動態等資料之交流。
3.每年定期召開會員大會,協辦各屆畢業系友聚會。
4.辦理其他符合本會宗旨有關事項。

六、本會之組織:
1.本會設委員九人組成理事會,由會員選舉產生,任期一年(以學年為主),於第一學期開學開始,理事為義務職,每一年改選一次。
2.本會設理事長一人,由理事互選之,負責會務之推動,對外代表本會。
3.本會設執行祕書一人及幹事7人,由理事長遴聘之,協助會務之推動。
4.本會設監事二人,由上屆理事推選,監察日常會務並稽核本會預算及決算。

七、會員大會:
1.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。
2.本會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。

八、會員大會之職權:
1.通過及修改章程。
2.選舉理事,由大四各班學生推選。
3.通過會務、工作計劃、經費預算及決算。
4.決定本會其他重要事項。

九、本會理事會之職權:
1.執行本會決議事項。
2.編列本會預算及決算。
3.召集會員大會及有關會議。
4.擬定本會會務及工作計劃。
5.處理特殊或偶發事件。

十、本會會員享有之權利:
1.發言及表決權。
2.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。
3.參加本會舉辦之年會及其他各項活動之權利。
4.其他應享之權利。

十一、本會會員應履行之義務:
1.遵守本會章程及履行本會決議。
2.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。

十二、本會經費:
1.繳交500元即可成為終身會員,應屆畢業生請於畢業典禮前繳交。
2.自由捐款。
3.基金孳息。
4.其他收益。

十三、本會章程修訂經理事會提案,待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。